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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农药厂1#(碧溪园1-7号楼)原农药厂厂界外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字号: 更新时间:2020-11-25 17:37:29点击次数:3050次

关于昆明市农药厂1#(碧溪园1-7号楼)原农药厂厂界外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网上公示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8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91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20161231日)等文件规定,业主委托上海久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昆明市农药厂1#(碧溪园1-7号楼)原农药厂厂界外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昆明市农药厂1#(碧溪园1-7号楼)原农药厂厂界外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项目地址:地块位于昆明市盘龙区铂金大道东侧,总占地面积13848.34m2(约20.77亩),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02°45′05.81″、北纬25°5′16.18″

3、地块基本信息:地块原为波罗湖(又名堰塘)填湖区、农田及荒地,地块紧邻南侧为原昆明农药厂。原波罗湖区域初始为自然水体,后逐渐转变为农田和荒地;地块及地块南侧(为原昆明农药厂部分厂区)整体于2004年出让给昆明城建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由昆明城建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出让给云南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单位)。该地块土地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用于碧溪园住宅小区建设,地块内地下水不做开发利用。

二、调查方案

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初步调查阶段。

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调查方法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文件及其相关要求执行。

本项目地块调查工作处于初步调查阶段,即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查采样分析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具体简述如下:

1)资料收集与分析:确保地块信息的即时性、全面性、准确性,进行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等工作,分析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可能的污染源及地块发生的历史变化情况等。

2)采样分析工作计划:根据地块用地使用历史情况,并结合地块实际现状,制定采样方案,采用专业布点布设采样点,制定样品分析方案。

3)现场采样及点位测量:按照工作计划实施,包括采样点位放点、钻孔取样、采集土壤样品,设立地下水监测井并采集地下水样品等;对所有采样点位坐标与孔口高程进行测量。

4)数据统计和结果分析:对采集的样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进行样品检测分析,通过整理调查信息和检测结果,根据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确定地块关注污染物种类、浓度水平和空间分布。

三、调查结论

上海久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块资料信息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通过制定初步调查工作方案及现场钻探与取样、样品实验室检测分析、实验室数据统计与分析等工作,编制形成《昆明市农药厂1#(碧溪园1-7号楼)原农药厂厂界外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并于2020930日通过专家评审。

该《昆明市农药厂1#(碧溪园1-7号楼)原农药厂厂界外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工作成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和方法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报告内容较全面。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本次初步调查阶段土壤监测因子中共检出28种,包括pH6种重金属(总砷、镉、铜、铅、总汞、镍);8VOCs(氯仿、苯、甲苯、氯苯、乙苯、间&-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7SVOCs(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5种有机农药类(α-六六六p,p'-滴滴伊、p,p'-滴滴滴、滴滴涕、阿特拉津)以及石油烃(C10-C40,以上检出污染物的最大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其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居住用地开发利用要求。无需对该地块开展进一步调查工作地下水地下水监测因子中共检出32种污染物,包括pH6种重金属(砷、铜、锌、镉、铅、汞)、六价铬、1种有机物、石油类及22种其他常规指标。其中pH色度、肉眼可见物、耗氧量、氨氮、氟化物的检出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水质标准限值,且pH色度、浊度、肉眼可见物、耗氧量、氨氮检出浓度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Ⅳ水质标准限值。因此,本地块地下水大部分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水质,氟化物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Ⅳ水质,pH色度、浊度、肉眼可见物、耗氧量、氨氮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V水质,地下水质量分类综合评价为V类。调查报告结论可信,经修改完善且经复核后通过评审。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现对昆明市农药厂1#(碧溪园1-7号楼)原农药厂厂界外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上海久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上海久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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