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片区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片区一地块调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271850.24平方米,约407.7754亩,在产期间为邯钢老区物流公司第一机械化原料场,第一机械化原料场始建于1989年3月,1992年10月竣工,1992年至2010年为露天状态原料场。2010年启动“第一机械化原料场环保扩容改造方案”,2013年3月完成矿石料场封闭施工,全面完成投产运行,翻车机最高卸车量为每天420节,年处理物料量800万吨。改造前后第一机械化原料场平面布置无变化,改造仅对第一机械化原料场的第一机械化原料场主厂房采用网架结构形式进行全方位覆盖为封闭状态,混匀料厂房长为539.98米、跨度107.97米、高为39.3米,建筑面积为5.83万平方米;矿石料场厂房长为538.78米、宽度146.4米、高43.6米,建筑面积达8万平方米。
地块内目前仍为邯钢第一机械化原料场,料场、供返料设施、卸料设施已停止使用,现场无物料堆存。本地块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邯钢老区退城搬迁腾退土地详规图》,本地块后续拟开发为公园绿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文化用地、幼儿园用地、体育用地及商业用地。
依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等相关文件及法规要求,对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及河北省出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根据该地块历史沿革及未来规划的用地变更情况,业主单位委托上海久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单位”)开展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片区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基于地块基本情况以及地块未来规划等编制形成《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片区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报告主要内容简述如下:
(1)资料收集与污染识别
通过资料查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收集地块的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装置及附属设施分布、有毒有害化学品情况以及地块土地利用及变迁等资料,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识别收集资料和信息的有效性和正确性。
结合资料分析,对地块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地块的现状和历史使用情况,记录和观察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使用情况,初步了解区域水文地质情况,重点掌握场内生产工艺区状况。
(2)调查工作方案制定
根据资料分析和地块污染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污染地块环境调查与监测工作方案,明确调查的目的、范围、点位布设、样品采集的要求,确定监测项目等。
(3)现场采样与初步了解水文地质条件
在调查工作范围内组织实施样品的采集和保存、寄送流转等各项工作,并完成现场点位测绘和初步了解地块水文地质条件。
(4)样品检测分析
采集的地块内主要环境介质(土壤/地下水)样品运送至具有CMA、CNAS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样品的预处理和检测分析工作,并出具实验室检测报告。
(5)数据统计分析与总结
对现场情况及样品检测数据进行统计与分析,与用地筛选值及相应标准进行比较,评价地块环境污染现状,编制地块环境调查评估报告,并根据调查评估结果,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6)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目前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要求,无需对该地块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在完成相关备案或审批手续后,可作为该地块的环境管理与决策的依据。

